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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财政奖励资金将与节能减排量挂钩
发布日期:2009-11-30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福建将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节能减排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福建省财政厅表示,将对年可形成1000吨标准煤以上节能能力的项目按每吨150元标准奖励。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采取补助资金与投资单位投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挂钩办法,对符合节能十大重点工程、节能效果显著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15%的比例补助投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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