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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钢铁企业(电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等2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0-2-22    




  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福建省冶金工业协会等单位起草的《福建省钢铁企业(电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等2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对上述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0年2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联 系 人:陈美玉       联系电话:0591-87840129

  传    真:0591-87839852       电子邮址:chenmy@fjqi.gov.cn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下载《福建省钢铁企业(电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doc
《特种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oc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数据传输协议[1].doc
意见反馈表.doc

信息来源:标准化处 发布时间:20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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