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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财政补贴 800万只节能灯在闽推广
发布日期:2010-7-1    



    昨天记者从福建省经贸委和福建省节能监测中心获悉,根据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下达2010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今年我国将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5亿只以上,其中今年我省的推广任务量为800万只,比去年增加128%。

    据省经贸委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在我省推广的高效照明灯主要是紧凑型的普通照明荧光灯、直管荧光灯和高压钠灯这三大类,由我省福州、厦门等地的5家相关中标企业负责生产和售后服务,财政补贴后每只最低售价只要2元多。

    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宗用户购买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购买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采取间接补贴的方式,即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者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

    福建省节能监测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8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任务将分解到我省各地市,目前具体推广方案正在制订中,估计过几天出台。顺利的话,本月初这些高效照明产品就可以在我省各地进行推广销售。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要求,为使这一政策惠及更多农村地区居民,今年高效照明产品在农村和贫困地区推广比例不低于总量的30%。

    2009年国家发改委下达我省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任务是350万只,其中福州53万只。据了解,去年这些经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灯推出后,很快便被福州市民抢购一空。(记者 谢充灵 )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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